亲爱的1980级同学们:
“今天的欢乐将是明天永恒的回忆
什么都可以抛弃 什么也不能忘记”
——罗大佑 《恋曲1980》
四十年前的校园生活,恍如昨日般清晰在目,回首望去,我们已走过漫漫人生长河。5月18日,我们的母校浙江工商大学将举行秩年返校大会,届时学校主要领导将出席大会。母校,是我们青春的港湾,是我们梦想的起点。它见证了我们的成长与蜕变,也承载了我们无尽的思念与感激。如今,虽然我们的人生轨迹各不相同,但我们心中那份对母校的深情厚意,却如同陈年的美酒,愈久愈醇。今年正值教育部发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成立的杭州商学院首届本科生毕业四十周年,经与母校联络,我们在此向各位同学倡议:拟发起并设立“恋曲1980”基金,回馈母校,传承情谊,助力未来。
四十年聚首忆青春,岁月如诗梦未央。校友的成就离不开母校的悉心培养与无私关爱。适逢母校建校113周年,让我们以爱为纽带,以感恩为动力,共忆青春岁月,共话成长点滴。我们衷心期盼广大校友以赤诚之心、热情之力加入“恋曲1980”的捐赠活动,在人力、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母校以实际支持,助力母校高水平卓越发展!
通过筹集资金,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济困、助残救助等方面,相关内容我们将与母校保持联络,商定最佳捐赠用途,助力学弟学妹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为母校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最后,再次诚挚期盼各位同学积极加入到“恋曲1980”捐赠活动中来,助力母校发展和建设。每一份爱心惠赠汇流成海,聚沙成塔,转化为母校发展的每一步印记,奋力谱写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壮丽诗篇!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1980级秩年返校班级联络员
2024年4月
温馨提醒:
您(个人和企业)的每一笔注入“恋曲1980”的捐赠善款,可以获得在一定比例内的税前扣除,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负。详见捐赠方式。
银行转账
【人民币】
户名: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
账号:1202 0262 0990 0226 6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备注用途:姓名捐赠支持恋曲198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 18 号 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下沙校区综合楼 750室)
联系电话:0571-28877536 郑老师
简介: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于 2013 年在浙江省民政厅注册成立。2017 年 12 月,基金会获得慈善组织认定;2020 年 12 月,获评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最高等级——5A 级社会组织。2024 年 1 月,基金会连续三年在基金会中基透明指数FTI 获得 100 分(满分),获评级 A+。
抵扣税问题:基金会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通过基金会发生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基金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本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您尚未取得捐赠票据,请提供您的捐赠信息(姓名、日期以及捐赠金额等),基金会工作人员核实后会协助您办理相关事宜。邮箱:zjsuef@126.com,咨询电话:0571-28877538(钱老师)。
政策支持
1.税收优惠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浙财税政〔2021〕13号),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2021-2023年度继续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通过我校教育基金会发生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我校教育基金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本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捐赠】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捐赠额)×25% ;税收优惠=捐赠额×25%。
例:A企业2023年利润为1000万元,向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50万元;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5%。
类型 | 无捐赠 (万元) | 有捐赠 (万元) | 备注 |
利润总额 | 1000 | 1000 | |
实际捐赠额 | 0 | 50 | |
可抵扣金额 (当年*12%) | 0 | 1000*12%=120 | 可抵扣金额最多为利润总额的12%,若本年度捐超出的抵扣额(120)的可在下一年度预先抵扣 |
实际可抵扣金额 | 0 | 50 | |
企业税率 | 25% | 25% | |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 | 1000-50=950 | 利润总额-可抵扣金额 |
税额 | 250 | 237.5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本年度净利润 | 750 | 762.5 | |
综上,A企业50万捐赠可以在2024-2026年间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即A企业捐赠50万元,如未来三年企业有足够利润支撑,可享受税收优惠12.5万元,相当于实际捐赠37.5万,达到捐赠50万名誉。(参考第3页捐赠抵税计算器)
【个人捐赠】当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例:张女士2021年取得综合所得项目的收入30万元,假如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常规扣除项目合计10万元,捐赠扣除限额为(30-10)×30%=6万元。
类型 | 无捐赠 (元) | 有捐赠 (捐赠≤6万元) | 有捐赠 (捐赠≥6万元) | 备注 |
原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
个人捐赠额 | 0 | 40000 | 65000 | |
计算最高可扣除限额 | 0 | 40000 (与金额等同) | 60000 | 捐赠额≤6万元时(与捐赠额一致)即准予在此限额内扣除,最多不超过6万元 |
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0 | 160000 | 140000 | |
应缴个人所得税 | 200000*20%-16920=23080 | 160000*20%-16920=15080 | 140000*10%-2520=10980 | 大于14.4万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小于14.4万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
实缴个人所得税差额 | 0 | -8000 | -12100 | 有捐赠与无捐赠应缴个人所得税差额 |
实际个人捐赠额 | 0 | 32000 | 52900 | |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预扣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元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